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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孩子而言,遊戲真的只是玩耍嗎?

 
 

遊戲,究竟代表著什麼?

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》的第31條明確規定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,從事與兒童年齡相符的遊戲和娛樂活動,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,同時應尊重並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和藝術生活的權利,並應鼓勵提供從事文化、藝術、娛樂和休閒活動的適當和均等的機會。

 
你一定會好奇,為什麼聯合國會如此重視遊戲時光對兒童的重要性;相反現實生活裡,大部分家長都把小孩的遊戲時間看成是"不務正業",孩子的時間應該花費到數學理化,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全才上,而事實上,很多時候,作為大人,我們真的不知道孩子需要什麼,而他們所需要的正是他們與生俱來的學習自驅力。是時候,我們一起來重新定義一下"遊戲"的含義了。


遊戲是一種內在動機外化的活動這就意味著,當一個人想要遊戲或參與某個活動時,這種動力一定是發自內在主動的強烈意願。通常情況下,遊戲是自願發生的,是一個自主創造的過程,遊戲是發生在當下的,它超越了我們對時間的概念體驗。比如,當你沉浸在玩電腦遊戲時,身邊的一切是不是就都"消失"了,這就是我們所指的"時間感的缺失",真正的遊戲代表著,孩子專注其中,忘記周遭事物和事件。
如果遊戲是在成年人有意識、有目的地設計下,那麼它本身就稱不上遊戲,充其量只是一種教學方式
 
  
最值得注意的是,遊戲是一個自我決定的過程,當孩子開始一個遊戲時,他/她就是自己的造物主,創造是最大的樂趣。

 

為什麼遊戲在孩子的成長中很重要?

在遊戲中,規則和秩序都有實踐的空間,遵循或打破規則,這確保了孩子社會化發展的多元性,為以後他們在現實生活中建立優質社會關係,並處理好良性社交,奠定了成功的基石。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壓力,都可以通過遊戲來解構和重塑,從而有助我們解決實際的問題。 在一個遊戲中,我們對自己足夠真實坦誠,我們可以自主自如地表達自己的願望訴求,甚至是表達恐懼。遊戲還可以幫助人嘗試新的策略,研發出新的行為方式。


遊戲過程中,孩子的語言、身體律動和認知等技能都得到充分地強化和提升。 孩子也可以在不同角色扮演中,去發現並懂得自己身處的社會是怎樣運作的,能在團隊協作中,學會換位思考,讓他們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去感知他人和學會理解他人。
 

什麼年齡就玩什麼樣的遊戲

與繪畫類似,每個孩子在不同的年齡階段,都對應著自己適合的典型遊戲。 發展心理學家將遊戲分為六種類型,它們通常對應於孩子的六個發展階段。 它們有些可能現在就適合你的寶寶,有些則適合上學后,正如孩子的身心發展,遊戲的形式和複雜度也會隨著兒童發展變得更加多元化。
 

第一類:感覺或功能遊戲

感官行為可以理解為,孩子通過感覺器官和肌肉的相互作用所接收的刺激和資訊,這裡面包括了所有與觸覺、視覺、聽覺,或抓握有關的身體活動。感覺和功能遊戲早在孩子在子宮裡時就開始了,未出生的孩子可以通過聽和感覺來收集來自外部世界的印象。當孩子出生後,他們所涉及的第一個遊戲就是探索和認識自己的身體。就算是嬰兒時期,他們已經開始喜歡運動,即使身體還無法控制動作,但是他們會不斷反覆練習來強化自己的能力,逐漸變得越來越協調,比如把手指伸進嘴裏,或者抓握東西。 孩子會越來越自發地嘗試新的遊戲,來協調感官功能(看、聽、感覺)之間的關係,孩子身體的感官能力得到超前發展。


嬰兒一旦學會抓握後,他們就會開始新的遊戲,比如選擇不同的物體來感受。 他們會把玩具放進嘴裏,或仍到一旁,他們會去觸碰鈴鐺,衍生出一系列的典型動作,比如打、搖、推、拉、拽、投擲、清理等不同感官行為。 孩子在通過這些遊戲時,開始通過感知來了解,原來有不同的表面、形狀、重量和顏色。 這些感官遊戲,可以訓練孩子的手眼協調能力,讓他們學會處理視覺和刺激的關係,並能自如地移動身體。同時在這個時段,他們對聲音的感知力也很強,比如他們很快就能聽出撥浪鼓的聲音來自哪個方向。



圖為洛特國際出版洛特寶寶遊樂園中的「動一動玩具書」產品

(上圖為洛特國際出版洛特寶寶遊樂園中的「動一動玩具書」產品)

適合感覺和功能遊戲的典型玩具有

嬰兒(0-7個月):出牙環、撥浪鼓、絨毛玩具、鏈條類的掛件
幼兒(1-3歲):三輪車、陀螺、拉杆玩具、騎行玩具、學步車
幼兒園兒童(3-6歲):自行車、秋千、蹺蹺板
 

第二類:建築遊戲

建築遊戲是在孩子擁有感官能力后的第二種遊戲形式。 這個時候,孩子能清晰地看見眼前的物體,可以用自己的行動去嘗試取得一些結果,他們開始意識到原來自己可以去構建一些東西。 我們說過,遊戲是孩子自發的活動,從感官遊戲開始,他們就一直在嘗試通過自己的行動來實現目標,在孩子兩歲后,這個特徵尤為明顯,比如他們玩積木時,會向你傳遞資訊"我正在搭建一座房子"。


一開始,孩子的建構是漫無目的的,就是想做個什麼,等到4歲時,孩子可以根據圖紙做更詳盡地規劃,去構建他們想要的事物。隨著孩子在建築遊戲中的深入,就好比以積木造房子為例,他們會開始思考"我需要什麼來建造房子?",這意味著他們正在學習組織自己的需求並計劃自己的行動。 當然,除了大腦的思維能力,孩子在這個遊戲過程中,還需要身體協助來完成想法。 這是個反覆試錯的好機會,孩子會發現不是所有的構建過程都如自己所願,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開始體驗和理解什麼是失敗,學會處理失敗,並開始練習自己的耐心和包容度來增強自己的受挫能力。 


 

第三類:接受性遊戲

這裡可以理解為,參與遊戲的主體依然是孩子自發的,可是他們所參與到遊戲裡的形式有些是被動的,比如讀書或看畫、看戲劇、電影電視、聽故事、聽音樂等行為,他們不是內容發出的主體,而是"被動"接收資訊后開始進行"主動遊戲",即對資訊的拆解和重組。


通過這些外在的資訊,孩子可自動地擴展自己的知識認知,也可以成為他們生活中處理問題的指南。孩子會在戲劇裡與角色共情,無形中訓練了自己對世界的感受並形成自己的價值觀。而像閱讀或討論這樣的遊戲活動,能讓孩子更好地放鬆身心,變得更加平和。在孩子眼裡,睡前故事同樣是一種遊戲,這能訓練他們安靜下來的耐力,同時鍛煉他們集中注意力的能力。



 

第四類:符號遊戲或角色扮演

符號遊戲的前提是物體的恆定性,即使物體呈現的不一定是全貌,但可以以象徵性符號的方式去記憶它,通過象徵思維,兒童學會用別的物體來替代原有的感知對象,同樣以給洋娃娃喝水為例,當孩子遇到真正的嬰兒時,會用這個嬰兒來代替記憶中洋娃娃的資訊,當嬰兒哭泣時,孩子可能就想要給他喝水,或者逗她玩,這就是符號遊戲在現實生活中的延伸。


大部分孩子約在兩歲零六個月時,開始對角色扮演表現出強烈興趣。這種遊戲過程中,孩子在可以通過角色扮演,比如玩扮家家酒,去觀察一個行動帶來的感受,即"做這樣的動作,原來會...... 是這樣"的邏輯將在他們頭腦中逐漸形成。比如,寶寶給自己的洋娃娃喝水,此刻這個動作裡,孩子想到的不僅是此刻的自己,也開始關注和感受別人的需求(洋娃娃),從而會讓他們生出同理心。


因為扮演什麼角色的主動權是在玩家手裡,所以孩子的語言表達和社會性發展將得以強化,如果在角色扮演中,他/她想要和別的小朋友玩耍,就必須學會與他人溝通,尤其是發生衝突時,懂得適當妥協和找到解決方案。角色扮演遊戲的有趣之處在於,它的情境可以是虛擬的也可以是真實的,在虛擬的情境裡,且可充分調動孩子的想像力和創造力;在真實的場景裡,孩子可以通過扮演角色體會別人的感受、經驗和期望,激發自己情商的發展 。


當遇到父母離婚,或親人離去的時候,也可以採用角色扮演的遊戲方式,讓孩子從中自己體會感受,去釋放和抒發他們的情感,孩子最終接受了這個角色和感情時,遊戲就可以結束了。事實上,即使成年人,也可常玩一些這樣的角色扮演遊戲,來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,尋找新的行為方式,這一生裡,我們應該把"角色扮演"的遊戲貫徹到底,它有助於我們每個人用更多元的角度去看待事物。




 

第五類:規則遊戲

規則類的遊戲需要孩子有較高的認知能力。他們必須對規則有所瞭解,理解這些規則的同時願意遵守這些規則。其中入門級的規則類遊戲,主要是桌游類遊戲。玩桌游還有個前提,就是根據不同的遊戲,還需要孩子某些認知、語言、社會性發展、良好的身體協作和處理情感的能力作為基礎。
 



學齡前4-6歲的孩子應該已經具備這樣的條件,你可以嘗試讓他們一起玩桌遊。這種腦力遊戲過程中,會讓孩子產生自發的認知彈性和心理靈活性,一旦孩子在組合方面有了更多實踐,很快就會創造出自己的第一個策略,也必須要學會培養自己的挫折容忍度,這種遊戲場景中,孩子所培養的是健康的"想要贏"的自我和自信。
 

第六類:運動遊戲

運動,在自然中呼吸新鮮空氣,應該是會讓每個孩子都感到興奮有趣的。在這個過程中,他們可以充分享受運動本身,享受自己身體的感覺,享受運動技能和思維之間的碰撞。運動類遊戲的目的就在於協調感官,提高身體意識和自我控制能力。孩子剛生下來最基礎的運動形式就是感覺和功能的遊戲。


隨著年齡增長,隨著運動方式的多元和複雜度的提升,孩子會變得對自己的身體越來越有意識,會清晰知道自己身心之間的關聯。對於多動容易恐懼的孩子,運動類遊戲,更有助於讓他們從興趣中產生專注力,解決日常生活中困擾他們的問題。 而在感知方面有困難的孩子,比如有些笨拙的、身體協調性差、視覺感知低的孩子,都可以通過運動遊戲改善,並從中獲得樂趣。

遊戲,是生命饋贈我們最寶貴的禮物,還等什麼? 現在就和孩子玩起來吧,作為成年人,偶爾胡鬧一下,真的值得!


備註:翻譯稿件。
稿件來自德國寶媽Gutemama博客,作者博客創始人卡琳
https://www.gutemama.de/kinderspiel/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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